什么是財務擔保合同?

良辰有雪
于2024-12-23 20:34 發(fā)布 ??360次瀏覽
- 送心意
劉艷紅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4-12-23 20:35
您好,財務擔保合同是指當特定債務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債務工具條款償付債務時,要求發(fā)行方(擔保方)向蒙受損失的合同持有人(一般為債權人)賠付特定金額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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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財務擔保合同是指當特定債務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債務工具條款償付債務時,要求發(fā)行方(擔保方)向蒙受損失的合同持有人(一般為債權人)賠付特定金額的合同。
2024-12-23 20:35:05
同學您好,融資支付成本記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2022-12-19 20:28:31
財務費用是指企業(yè)為籌集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需資金等而發(fā)生的費用。
2024-01-08 19:07:54
你好 ;? ?1、主合同解除,擔保合同并不一并隨之解除。根據(jù)《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十條的規(guī)定,“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由此可知,主合同解除后,擔保合同并不當然解除,擔保人仍需承擔擔保責任。此處主合同的解除方式不以《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的法定解除為限,也包括《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guī)定的約定解除的情形,本案即屬于約定解除的情形。主合同解除而擔保合同效力不受影響,不構成擔保從屬性的例外情形。原因在于合同解除后產(chǎn)生的民事責任為主合同債務的一種變形,在債權債務關系上并不喪失同一性,故擔保該債權債務關系的擔保合同效力不因此受影響。所以,在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仍需對主合同解除后債務人應承擔的民事責任承擔擔保責任。
2022-02-17 11:23:18
C(1)主合同有效,債務人應當履行主合同,100%的責任,不談與誰分擔,選項A錯誤;(2)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要么不承擔賠償責任,要么探討“對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而非“對主債權額”)如何承擔責任,選項BD錯誤。
2024-06-01 15: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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