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2200,當時承諾工資5000,結(jié)果后面劃分為職位補貼1600,績效:500,全勤:400,交通補貼:300,再扣除社保205,這樣合理嗎?

閃閃的秋天
于2022-01-11 09:46 發(fā)布 ??1078次瀏覽
- 送心意
辜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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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玩的套路,好多公司都是這樣的
2022-01-11 09:53:40
您好,這個是不算個稅的,1并且也不計入社保,你剛才說那些補貼是算的
2022-06-24 16:39:53
交通補貼、餐補每月隨工資一并發(fā)放的,構(gòu)成工資總額作為繳納社保的基數(shù)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022-02-24 14:31:40
你好,這個你具體的得問下廣東省的12366。
參照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轉(zhuǎn)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粵地稅函〔2004〕547號)第四條的規(guī)定,企業(yè)單位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jīng)理、副總經(jīng)理、總會計師以及在本單位受薪的董事會成員)在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額度內(nèi),其他人員在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額度內(nèi),憑發(fā)票在單位報銷通訊費用的部分,準予在計征個人所得稅前扣除。超過上述規(guī)定標準為職工報銷的通訊費用以及發(fā)給職工的現(xiàn)金通訊補貼,應并入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另外,上述通訊費按月發(fā)放的,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fā)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并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計征個人所得稅。
2019-08-06 18:23:16
您好,這個要計入社保基數(shù)的。
2020-06-18 19: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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