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建筑公司總承包了一個1000萬的項目, 公司分包300萬的工程給其他公司 , 那么我們公司能否只提供700萬發(fā)票給甲方,其他公司提供300萬發(fā)票給甲方呢 , 或者有更好的節(jié)稅辦法嗎?

素顏
于2018-07-23 18:10 發(fā)布 ??1318次瀏覽
- 送心意
崔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2018-07-23 20:40
不可以如此處理。
1.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發(fā)的,應該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總包額1000萬)計算應納稅額。除非是適用簡易計稅辦法,可以按照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總包額1000萬)扣除分包款(700萬)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2.節(jié)稅辦法:目前可以選擇簡易計稅的情況包括:
(1)財稅[2017]58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一、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筑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這種情況下,是必須采取簡易計稅的。
(2)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fā)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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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如此處理。
1.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發(fā)的,應該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總包額1000萬)計算應納稅額。除非是適用簡易計稅辦法,可以按照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總包額1000萬)扣除分包款(700萬)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2.節(jié)稅辦法:目前可以選擇簡易計稅的情況包括:
(1)財稅[2017]58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一、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筑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這種情況下,是必須采取簡易計稅的。
(2)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fā)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2018-07-23 20:40:36
你好 不能 整體分包的?
2022-03-10 16:27:22
你好,可以的,可以這么做的。
2022-07-26 10:37:25
您好,是的,一般納稅人是這個稅率的
2022-03-12 18:49:32
對的是的,不允許轉包的。
2024-08-01 10: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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