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轉移交的印花稅記入什么科目?
產權轉移交的印花稅已經調整在了“稅金及附加”科目。
土地受讓方(嚴格說是土地使用權的受讓方),為受讓的土地使用權所繳納的印花稅和契稅,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應該計入“開發成本——土地費用”;對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應該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1、房地產開發企業受讓土地使用權是為了在購入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構筑物再連同土地使用權一起出售,土地使用權與其地上的建筑物一起構成房地產企業生產的產品——不動產的成本。因此,為取得土地而發生的稅金應該計入成本并應該計入“開發成本”中的“土地費用”明細科目。房地產企業會計科目“開發成本”下設六個明細科目依次為:“土地費用”、“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費”、“基礎設施費”、“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
2、非房地產開發企業受讓的土地使用權,是作為企業自用的生產經營場地。因此,為受讓土地使用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各種稅費)形成企業的一項無形資產,所以應該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科目,并在規定的使用年限之內逐年攤銷。

房屋產權轉移產生的印花稅該如何做會計核算?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產權轉移,轉入方的印花稅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產權轉移,轉出方的印花稅,屬于固定資產清理或無形資產轉讓的稅金,計入營業外支出
借:營業外支出---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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