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額虧損在合并報表中賬務處理
一、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超額虧損的確認如下:
投資企業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應當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以及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減計至零為限,投資企業負有承擔額外損失義務的除外。
企業存在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項目以及負有承擔額外損失義務的情況下,在確認應分擔被投資單位發生的虧損時,應當按照以下順序進行處理:
①沖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②如果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不足以沖減的,應當以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賬面價值為限繼續確認投資損失,沖減長期權益的賬面價值。
③在進行上述處理后,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企業仍承擔額外義務的,應按預計承擔的義務確認預計負債,計入當期投資損失。
二、這里所講“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通常是指長期應收項目,比如,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長期債權,該債權沒有明確的清收計劃,且在可預見的未來期間不準備收回的,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的凈投資,但不包括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之間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產生的長期債權。

三、《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公司少數股東承擔的虧損超過了少數股東在該公司期初所有者權益中所享有的份額,且公司章程或協議未規定少數股東有義務承擔的,該項余額應沖減母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即將超額虧損子公司納入合并報表時,少數股東權益項目不出現負數,而超額虧損全部由母公司承擔,該項余額應當沖減合并報表中歸屬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權益。
關于新準則對于合并報表中超額虧損的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體系(2006)下編制的合并財務報表,如沿用原準則(制度)下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思路,即采用按權益法調整后再抵銷調整的方法的,則與原準則(制度)下編制合并報表的抵銷分錄相比:
1、原貸記的“未確認的投資損失”項目,可按母公司、少數股東分擔情況,轉為貸記“未分配利潤”項目及“少數股東收益”項目;
2、原借記的“累計未確認的投資損失”項目,可按母公司、少數股東分擔情況,轉為借記“未分配利潤”項目及“少數股東損益”項目,但是,歸屬于母公司承擔的、以前年度“累計未確認的投資損失”部分,應轉為借記“期初未分配利潤”項目。
上文詳細介紹了超額虧損在合并報表中賬務處理,相信你已經掌握了這一知識點,以后不管是在實操做賬還是會計考試你都能輕松解決這類問題了,學習更多會計知識,請繼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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