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多交個稅怎么調整?
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國稅發[2009]79號)第十一條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少于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的,應在匯算清繳期內結清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預繳稅款超過應納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或者經納稅人同意后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一、如果退回所得稅屬于本年度的
1、收到退回多交的所得稅
借:銀行存款
貸:所得稅
2、期末,將“所得稅”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二、如果退回上年度多交所得稅
1、收到退回多交的所得稅
借:銀行存款
貸:所得稅
2、調整以前年度損益
借: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結轉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以前年度多交個稅怎么調整其實并不困難,這些都是會計的基礎知識,只要你細心閱讀上文、認真分析應該就能學會。關注會計學堂,會計財務知識盡在你的掌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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