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查補稅款應該怎樣走賬?
稅務機關在稅務稽查中查補當年應納稅額,企業按常規辦法進行會計處理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應交稅金”科目。
稅務機關在年度稅收匯算清繳中查補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稅款時,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處理:
①查補以前年度應交的流轉稅、所得稅,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應交所得稅”等科目。若為多交應退的稅額,則作相反分錄。
②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借方余額,結轉未分配利潤,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若為貸方余額,則作相反分錄。
③調整以前年度少計或多計的盈余公積。補計盈余公積時,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公益金”科目。沖減多計盈余公積時,作相反分錄。
稅務機關在稅務稽查和稅收匯算清繳中對納稅人因違反稅法而作出加收繳滯納金和罰款的,不論屬于哪一年度,均在發生當期在稅后利潤中支付,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稅務局查補的稅款如何作會計分錄?
(1)對查補增值稅的處理:對增值稅檢查后的賬務調整,企業應設立“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專門賬戶。凡檢查后應調減賬面進項稅額或調增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轉出的數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凡檢查后應調增賬面進項稅額或調減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轉出的數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全部調賬事項入賬后,應結出本賬戶的余額,并對該余額進行處理:
A、 若余額在借方,全部視同留抵進項稅額,按借方余額數,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本科目。
B、 若余額在貸方,且“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賬戶無余額,按貸方余額數,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C、若本賬戶余額在貸方,“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賬戶有借方余額且等于或大于這個貸方余額,按貸方余額數,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
D、若本賬戶余額在貸方,“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賬戶有借方余額但小于這個貸方余額,應將這兩個賬戶的余額沖出,其差額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上述賬務調整應按納稅期逐期進行。
(2)對滯納金、罰金,借記“營業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但此部分營業外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上文為大家舉例詳細介紹了稅務稽查查補所得稅稅款分錄,財務會計人員可以幫助企業合理規避一些稅收,但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都應該誠實納稅哦,學習更多會計知識請繼續關注會計學堂,如有疑問請點擊小窗口咨詢我們專業的會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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