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研發部門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如果企業內部研發機構研發的方向主要是為了提升企業產品在市場的競爭能力或產品的更新換代,其購進設備或消耗原材料所對應的進項稅額應允許其抵扣;
政策依據: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附件一)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專職獨立研發企業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以對外提供研發服務或技術轉讓為主的“營改增”企業,其購進研發設備或耗用的原材料所對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政策依據:
1、根據財稅[2016]36號文,附件三《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二十六)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2、根據財稅[2016]36號文(附件一)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營改增后“企業研發項目”進項稅額能否抵扣,我們需要根據研發項目所處的企業地位、研發的目的、研發的項目等綜合因素來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研發企業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研發活動的支出如果不屬于以上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范圍,應當可以抵扣。所以,企業正常列入期間費用的研發支出和形成無形資產用于本企業產品連續生產使用的技術支出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上文為大家詳細介紹了研發企業成本票可以抵扣嗎?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都應該誠實納稅哦,學習更多會計知識請繼續關注會計學堂,如有疑問請點擊小窗口咨詢我們專業的會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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