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勞務確認收入該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提供勞務收入是指納稅人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即企業從事建筑安裝、修理修配、交通運輸、倉儲租賃、金融保險、郵電通信、咨詢經紀、文化體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教育培訓、餐飲住宿、中介代理、衛生保健、社區服務、旅游、娛樂、加工及其他勞務服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企業對外提供勞務所實現的收入以及結轉的相關成本,如屬于企業的主營業務,應通過“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核算;如屬于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應通過“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核算。
企業對外提供勞務發生的支出一般先通過“勞務成本”科目予以歸集,待確認為費用時,再由“勞務成本”科目轉入“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科目。
會計處理如下:
勞務完成時確認勞務收入: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同時,按提供勞務所發生的相關支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銀行存款
對于持續一段時間但在同一會計期間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
為提供勞務發生相關支出時:
借:勞務成本(歸集發生的成本支出)
貸: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
勞務完成時確認勞務收入: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同時,結轉相關勞務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勞務成本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提供勞務確認收入的會計處理,您現在清楚了具體的做法沒?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歡迎您繼續關注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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