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滯納金的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答:從繳納期限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到實際繳納稅款當天為止,是滯納天數.
滯納金=未按期繳納的稅款*滯納天數*萬分之五
根據相關規定: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稅收滯納金加收與不加收的情況是怎樣的?
答:扣繳義務人暫停支付相當于稅款的款項又在一日之內報告的,稅務機關可及時將暫停支付的款項征繳,不涉及滯納金的加收.
扣繳義務人未暫停支付相當于稅款的款項但在一日之內報告的,稅務機關可向納稅人直接追繳稅款,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的,應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的繳納主體是納稅人.
以上就是對于稅收滯納金的計算公式是怎樣的相關內容介紹,一般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對此若還有不了解的相關人員可以咨詢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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