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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兩種:(1)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2)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顯然選項D,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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