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時,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會自動顯示并打印在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次中。那么我司收到的通用機打發票,這樣開具的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嗎?
答: 你好!應該要附有明細清單
2、建筑服務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提供建筑服務,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其中異地提供建筑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由稅務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中的內容除了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和項目名稱,還要打印“YD”字樣。請問“打印“YD”是什么?
答: 你好,是異地的意思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電纜搶修時用的材料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電線電纜*電纜編碼對嗎?
答: 你好!可以的。對的了。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小賢 追問
2018-05-30 14:49
QQ老師 解答
2018-05-30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