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產(chǎn)產(chǎn)品領用材料時,材料價格是用購進時的單價還是加上稅費和運雜費的材料單位采購成本
答: 您好,是的,是這樣理解的。
1、購進甲材料8000千克,不含稅單價20元,購進乙材料2000千克,不含稅單價20元,甲材料和乙材料共同發(fā)生運雜費8000元。(提示:材料價格和運雜費均不考慮增值稅)。要求:(1)將運雜費按甲、乙材料的重量標準在甲、乙材料之間分配(2)分別計算甲、乙材料的總成本
答: 你好, 1、甲產(chǎn)品運費分攤比例為=8000/(8000+2000)=80%, 甲產(chǎn)品分攤運費=8000*80%=6400元 乙產(chǎn)品分攤運費=8000-6400=1600元 2、甲產(chǎn)品總成本=20*8000+6400=166400元 乙產(chǎn)品總成本=20*2000+1600=41600元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以存款支付乙丙材料運雜費,按材料買價分攤計入材料采購成本
答: 您好,這個金額在哪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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