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甲公司的開戶銀行為P銀行,2018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員工張某攜帶一張公司簽發的出票日期為2018年4月1日,金額和收款人名稱均空白的轉賬支票赴乙公司洽談業務,為支付貨款,張某在支票上填寫金額15萬元后交付乙公司,同時補記乙公司為收款人。當日,為償還所欠丙公司勞務費,乙公司將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在背書欄內記載了“不得轉讓”。4月2日,丙公司將支票背書轉讓給丁公司。4月15日丁公司持票到P銀行提示付款,被拒絕。丁公司擬行使追索權以實現票據權利。問:(1)該支票的基本當事人包括哪些?(2)該支票未記載金額和收款人名稱,是否影響支票的效力?為什么?(3)丙公司將支票背書轉讓給丁公司行為是否有效?為什么?(4)丁公司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權?為什么?
答: 您好(1)該支票的基本當事人包括出票人甲公司、付款人P銀行和收款人乙公司。
甲公司的開戶銀行為 P 銀行,2018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員工張某攜帶一張公司簽發的出票日期為2018年4月1日,金額和收款人名稱均空白的轉賬支票赴乙公司洽談業務,為支付貨款,張某在支票上填寫金額15萬元后交付乙公司,同時補記乙公司為收款人。當日,為償還所欠丙公司勞務費,乙公司將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在背書欄內記載了"不得轉讓"。4月2日,丙公司將支票背書轉讓給丁公司。4月15日丁公司持票到 P 銀行提示付款,被拒絕。丁公司擬行使追索權以實現票據權利。問:(1)該支票的基本當事人包括哪些?(2)該支票未記載金額和收款人名稱,是否影響支票的效力?為什么?(3)丙公司將支票背書轉讓給丁公司行為是否有效?為什么?(4)丁公司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權?為什么?
答: 同學您好 現在來給您解答哈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般納稅人商貿公司,之前的會計把一筆預付的勞務費用做成了 借:應收賬款 1000 貸:銀行存款 1000 現在都得勞務發票后,但是勞務費用還不能全部支付 借:主營業務成本-勞務費 3000 貸:應付賬款 2000 應收賬款 1000 對嗎?
答: 你好,當月有對應的收入的可以打。
公司為服務業,支付勞務費時,借:主營業務成本-勞務費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勞務費(應付未付),應付未付的其他應付款勞務費可以列示在現金流量表的“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里嗎?
老師,建筑勞務公司。清包工,收到甲方勞務款掛其他應付款,支付勞務款沖其他應付款,差額(實際是收的管理費和稅)記收入,給甲方開發票再記應交增值稅,沖收入,這樣記賬行不行
?老師,建筑勞務公司。清包工,收到甲方勞務款掛其他應付款,支付勞務款沖其他應付款,差額(實際是收的管理費和稅)記收入,給甲方開發票再記應交增值稅,沖收入,這樣記賬行不行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薇老師 解答
2023-12-02 22:29
薇老師 解答
2023-12-02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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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2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