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商業承兌匯票已經追索了一次,對方沒有付款,是不是每隔6個月就要再追索一次
答: 沒有付款找下家繼續追索,沒有時間間隔要求
商業匯票,提示付款拒絕了,找前手追索,如果6個月沒有追索就只能找承兌人和出票人追索了是不是?可是一開始找銀行提示付款被拒絕了,銀行不就是承兌人嗎?一開始被拒絕了再找他還有用嗎
答: 你好,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才是承兌人,如果是商業承兌匯票銀行不一定是,而且這個就是一個找誰的規定,不是說找了就一定有用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商業承兌匯票到期被拒付了,對前手追索期限是6個月是嗎,如果我在6個月內已經起訴了,但是沒有在系統上點追索,這個有影響嗎?
答: 你好;? 規定是的 :《票據法》的相關規定來看,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拒付起訴前手期限是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六個月? ? 盡快去處理?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十七條 票據權利在下列期限內不行使而消滅: (一)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二年。見票即付的匯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六個月; (三)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六個月; (四)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三個月。 票據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據當事人依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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