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請問匯算清繳研發費的差旅費是不是不能加計扣除啊

無情的棒棒糖
于2023-03-16 13:11 發布 ??795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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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職稱: 注冊會計師
2023-03-16 13:19
是的,對于匯算清繳研發費來說,差旅費是不能加計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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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對于匯算清繳研發費來說,差旅費是不能加計扣除的。
2023-03-16 13:19:48
是的,最好先做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審計,再填匯算清繳的表。(現實中,不審計也可以的,會計把賬做清楚就可以了)
2020-06-17 09:44:30
你好?
這個按照目前發的政策 是第三季度時候申報時候可以享受前三季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之后還是得匯算清繳時候享受
企業辦理第3季度或9月份預繳申報時,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辦理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8號)第一條、第四條。
2022-01-08 12:02:47
您好!如果與研發有關,也是可以的
2022-04-25 09:21:13
:
你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的規定,企業從事規定的研發項目的下列費用支出,可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1)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2)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3)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4)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5)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6)專門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7)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8)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據此,上述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都不得享受加計扣除,故研發人員的差旅費也不得加計扣除。
2022-04-25 1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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