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旅游服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選擇差額計稅情況下,不允許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的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費用是()。 A.住宿費 B.簽證費 C.門票費 D.導游工資 D 提供旅游服務的納稅人可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為啥工資不能算成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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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11-18 13:58 發(fā)布 ??2092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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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2-11-18 14:01
導游工資的話 屬于公司的內部成本 是職工薪酬的 不是支付給其他單位的費用 所以 不能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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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游工資的話 屬于公司的內部成本 是職工薪酬的 不是支付給其他單位的費用 所以 不能扣除的
2022-11-18 14:01:24
本年提供旅游服務取得價款212萬元
不含稅212/1.06=200
2023-03-21 08:51:49
甲旅游公司上述業(yè)務的賬務處理如下:
1.收入科目:應收賬款212萬元;
2.成本科目:住宿費、餐飲費等53萬元;
3.稅金科目:應交增值稅29萬元;
4.利潤科目:應結利潤130萬元。
拓展知識:企業(yè)在開展旅游服務業(yè)務時,應當符合《旅游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guī)要求,并取得行政許可,以確保企業(yè)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2023-03-17 18:00:30
甲旅游公司應當對其提供的旅游服務交納增值稅。根據(jù)本年五月的發(fā)票情況,取得價款212萬元(含增值稅),支付了相關住宿費、餐飲費等53萬元,故需要繳納159萬元的增值稅(當月銷售額*17%銷項稅率)。
賬務處理上,應將212萬元價款收入計入應收款項,而53萬元的住宿費、餐飲費等等費用計入費用支出,并將159萬元繳納的增值稅放在其他應交稅金中。
舉個例子,禮品店提供禮品,發(fā)票金額為1000元,而實際應繳稅金89元,則禮品店應當把收入1000元禮品收入計入應收款,繳納89元的增值稅計入其他應交稅金。
2023-03-17 17:55:12
借銀行存款212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200
應交稅費-銷項稅212/1.06*0.06=12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50
應交稅費-銷項稅額抵減53/1.06*0.06=3
貸銀行存款53
2022-03-30 16: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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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8 14:42
樸老師 解答
2022-11-18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