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費發票上差額征稅是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小規模勞務派遣的相應會計分錄?求賜教!

學堂用戶5axayz
于2022-05-20 16:27 發布 ??1792次瀏覽
- 送心意
羽飛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2022-05-20 16:41
17年1月取得勞務派遣收入53.55萬,按規定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中代支付勞務派遣員工工資23.1萬,辦理社保18.9萬,住房公積金10.5萬。
1、取得收款并開票
借:銀行存款 53.55萬
貸:主營業務收入 53.55/(1+5%)=51萬
貸:應交稅費-簡易計稅(計提)53.55/(1+5%)*5%=2.55萬
企業發生相關成本費用允許扣減銷售額的賬務處理。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相關成本費用允許扣減銷售額的,發生成本費用時,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 “存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
借:主營業務成本-工資 23.1/(1+5%)=22萬
借:主營業務成本-社保 18.9/(1+5%)=18萬
借:主營業務成本-公積金 10.5/(1+5%)=10萬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抵減)(23.1+18.9+10.5)/(1+5%)*5%=2.5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3.1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18.9
貸: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 10.5
2、代發工資,繳納社保(不含扣個人扣繳部分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3.1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18.9
借: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 10.5
貸:銀行存款 52.5
3、結轉交稅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繳納) 2.55-2.5=0.05
貸:銀行存款 0.05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