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資設立了一家有限責任公司,每個出資人的出資各占公司注冊資本的25%。上述出資人在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時均同意出資人甲在公司分配利潤時可享受30%的分紅權。在實施利潤分配時,乙提出異議,認為甲如果享受30%的利潤分配權將違背“平等互利的原則”,會損害其他出資人的利益,故應認定章程原來的約定無效,甲只能享受25%的利潤分配權。請分析:乙的理由能否成立?法理依據(jù)是什么?
答: 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yōu)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yōu)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公司注冊資本500晚,實收資本100萬,未分配利潤250萬,減資到150萬,需要繳稅嗎
答: 不用啊,你減資只是減注冊資本那個金額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公司法人股權轉讓問題:注冊資本是50萬,還沒有繳納,但未分配利潤是3.8萬元,稅局要求轉讓金額比未分利潤高,現(xiàn)在是100%轉讓的股權,但股權轉讓合同金額是以4萬去轉讓還是以54萬元去轉讓?
答: 你好,之前認繳都每月繳納,需要按照以54萬元去轉讓。你是打算走平價轉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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