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務UKEY版開票軟件,增值稅電子專用發(fā)票,可以作廢嗎?
答: 你好!電子發(fā)票不可以作廢,只可以紅沖
內某軟件開發(fā)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3年8月銷售生產的軟件產品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68000元,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該批軟件系進口軟件進行升級轉換;本月購進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增值稅為1346元;支付運輸費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運輸費用100元;進口軟件的增值稅為8425元。該企業(yè)上述業(yè)務實際應負擔的增值稅為()元。
答: D,應納稅額=168000×13%-1346-100×9%-8425=12060(元),實際稅負,12060÷168000=7.18%,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實際應負擔的增值稅=168000×3%=5040(元)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收到軟件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抵扣嗎
答: 對方可以退稅的,我們也可以抵扣?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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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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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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