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基于買賣合同向乙公司簽發(fā)了一張票面金額為2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出票日期為9月11日,到期日為12月11日。11月10日,乙公司持相關手續(xù)向銀行辦理了貼現(xiàn)。已知同期銀行年貼現(xiàn)率為3.6%,一年按360天計算,貼現(xiàn)銀行與承兌銀行在同一個城市。根據(jù)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銀行實付乙公司貼現(xiàn)金額為( )元。

慧慧
于2022-01-25 09:17 發(fā)布 ??2401次瀏覽
- 送心意
蔣飛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高級會計師考試(83分),中級會計師
2022-01-25 09:23
你好!銀行實付乙公司貼現(xiàn)金額為
20-20*3.6%/12*1=19.94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銀行實付乙公司貼現(xiàn)金額為
20-20*3.6%/12*1=19.94
2022-01-25 09:23:24
您好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了 要在網(wǎng)銀上提示承兌 然后三個工作日左右會到賬
2022-05-14 16:37:40
您好,直接溝通:最直接的方式是與接收方進行溝通,詢問他們是否已經(jīng)收到了匯票并確認了簽收。查看回執(zhí):如果您是通過郵寄或其他需要回執(zhí)的方式發(fā)送匯票,您可以查看是否有回執(zhí)證明對方已經(jīng)簽收。
銀行通知: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或有銀行參與的交易,銀行可能會提供交易完成的通知,這也可以作為對方簽收的證明。
電子匯票系統(tǒng):如果使用的是電子匯票系統(tǒng),通常系統(tǒng)會有簽收確認的功能,您可以登錄系統(tǒng)查看對方是否已經(jīng)進行了簽收操作。
2024-11-25 21:09:42
你好!你可以參考這個
2024-06-25 09:29:51
銀行承兌匯票在被拒絕承兌或被拒絕付款時,持票人可以向銀行行使追索權。
追索權是指持票人在被拒絕承兌或被拒絕付款后,向其前手(包括出票人、背書人、保證人、承兌人以及其他票據(jù)債務人)要求償還票據(jù)金額、利息和相關費用的行為。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應當提供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如果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絕證明、退票理由書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證明,將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但承兌人或付款人仍應對持票人承擔責任。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fā),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jīng)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jù)。其特點包括信用好、承兌性強、靈活性高,并有效節(jié)約了資金成本。
2024-04-26 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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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飛老師 解答
2022-01-25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