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我們單位收到的電子發(fā)票(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 問
需要對方開專票才能抵扣,那個發(fā)票只能做賬 答
注冊資本增資流程與條件 問
您好,直接在你們注冊公司的網站上面,以工商聯絡人的身份進去變更就可以 答
忘記結轉3年的本年利潤了,怎么辦 問
您好,這個你直接結轉就行,不影響的 答
老師,請教你一個問題,現在房產稅是不是減半征收? 問
是的,小微的房產是減半 答
找郭老師,有問題要問 問
在的 具體的什么問題的 答

請老師幫忙解答一下,我對這里有些不太理解。公示催告屆滿后,除權判決以前是那一段時間呢?公示催告屆滿后,所有票據都過了付款期限了,持票人失去了除出票人意外的追索權,這張票據還有票據權利嗎?這種付款人可以拒絕付款的票據,難道還可以背書轉讓嗎?公示催告屆滿多久無人申報,法院做出除權判決?
答: 你好,《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公示催告期間,轉讓票據權利的行為無效”,從該規(guī)定可以看出在公示催告期間,轉讓票據權利的行為絕對無效,即使背書連續(xù),持票人也不能因善意取得而取得票據權利。在公示催告期間屆滿后至法院除權判決前這段期間,票據貼現的行為根據上述規(guī)定,在此間期間票據權利主體己確定,因票據貼現而取得票據權利的,法律確定了其作為合法權利人的地位;對于公示催告期間屆滿至法院作出除權判決之前的票據進行貼現,應慎重考慮。在司法實踐中,有的承兌人為了擺脫付款責任,往往與出票人串通申請公示催告以圖擺脫票據債務。結合具體業(yè)務操作中,可將貼現票據是否處于公示催告期間列為向票據簽發(fā)行進行票據查詢的必備要素,并調查承兌人的資信情況,安排專人查閱有關公示催告的內容。如果貼現后得知出票人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應及時以持票人的身份申報權利,阻止除權判決的做出。
問某某提示付款時銀行有權拒絕付款的是哪個選項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出票起10天,那出票日期是2024年12月14日,為什么答案選的是2024年12月14日
答: 同學,你好 有具體題目嗎?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在票據這一節(jié),付款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是一回事?如果不是,有什么不同?
答: 你好,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持票人在規(guī)定的期間內向票據債務人提示付款;若超過規(guī)定期限,則喪失對前手的追索權,只能向承兌人或出票人行使權利。提示付款期限都是票據法中明確規(guī)定的。 付款期限,指的就是票據上所記載的付款的期限。 簡單的說,付款期是確定匯票到期的期間,提示付款期是持票人可以拿錢的期間。比如,一張商業(yè)匯票(出票后定期付款)付款期是6個月,出票日期是1月1日,那么該匯票的到期日就是6個月之后(這里就是付款期),也就是到期日是7月1日,提示付款的日期是到期日期10日內,也就是提示付款期是7月1日—7月11日(這里就是提示付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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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r65u郭曉旭 追問
2022-01-14 10:24
pbr65u郭曉旭 追問
2022-01-14 10:24
pbr65u郭曉旭 追問
2022-01-14 10:26
楊揚老師 解答
2022-01-14 10:34
楊揚老師 解答
2022-01-14 10:38
pbr65u郭曉旭 追問
2022-01-14 11:32
楊揚老師 解答
2022-01-14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