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租房做為職工宿舍,年租金30000元,先預付15 問
同學你好 預付半年租金 借:預付賬款 15,000 貸:銀行存款 15,000 收到全額發票時 (福利費用,可以按月,按季度,按年)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預付賬款 答
麻煩圖片這個老師說下謝謝 問
同學你好,我給你解答 請稍等 答
老師幫忙看下退貨分錄一個是退回倉庫無拆封,一個 問
您好,破損的分錄不對,也要把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的分錄紅沖 另外增值稅的科目不對,這是銷項稅 答
老師,公司基本戶和一般戶都是用的法人和我的身份 問
您好,公司基本戶和一般戶都是用的法人和我的身份證辦的,這個是什么意思,你是財務負責人,是吧 答
你好老師,個體工商戶沒有對公賬戶,可以通過個人名 問
不能,只能是個體戶開票的 答

甲公司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余額為395萬元,其中因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而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金額為60萬元;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余額為200萬元。2×20年度,甲公司發生下列會計處理與納稅處理存在差別的交易和事項:(1)本年會計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用為560萬元,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折舊費用為720萬元。(2)向關聯企業捐贈現金500萬元,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稅前扣除。(3)期末確認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收益300萬元。(4)期末確認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收益140 萬元。(5)當期支付產品保修費用100萬元,前期已對產品保修費用計提了預計負債。(6)違反環保法有關規定支付罰款260萬元。(7)期末計提存貨跌價準備200萬元。2×20 年度,甲公司利潤表中的利潤總額為6 000萬元,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 25%。
答: (1)會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用為560萬元,稅法允許稅前扣除的折舊費用為720萬元,因此應納稅所得額應調增560-720=-160萬元。 (2)向關聯企業捐贈現金500萬元,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稅前扣除,因此應納稅所得額應調增500萬元。 (3)期末確認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收益300萬元,會計上確認了投資收益,但稅法規定這部分收益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因此應納稅所得額不做調整。 (4)期末確認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收益140萬元,會計上確認了其他綜合收益,但稅法規定這部分收益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因此應納稅所得額不做調整。 (5)當期支付產品保修費用100萬元,前期已對產品保修費用計提了預計負債。會計上確認了預計負債和銷售費用,但稅法規定這部分費用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因此應納稅所得額不做調整。 (6)違反環保法有關規定支付罰款260萬元,會計上確認了營業外支出,但稅法規定這部分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因此應納稅所得額應調增260萬元。 (7)期末計提存貨跌價準備200萬元,會計上確認了資產減值損失,但稅法規定這部分損失不允許稅前扣除,因此應納稅所得額應調增200萬元。 根據上述分析,甲公司2×20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為:6000%2B(-160)%2B500%2B260%2B200=6300(萬元),應交所得稅為:6300×25%=1575(萬元)。遞延所得稅資產發生額為:2×(395%2B200)=1190(萬元),遞延所得稅負債發生額為:395%2B140-60=475(萬元),因此所得稅費用的金額為:1575-1190%2B475=860(萬元)。
某公司2019年度利潤總額1500萬元,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初余額25萬元,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余額50萬元。本年度發生的交易和事項中,會計處理與稅收處理存在以下5項差異:(1) 本年度1月份開始計提折舊的一項固定資產,成本為600萬元,使用年限為5年,凈殘值為0。會計上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不符合固定資產折舊的稅收優惠條件。稅法規定的使用年限及凈殘值與會計相同。(2) 期末對持有的存貨計提了50萬元的存貨跌價準備,未經核定。(3) 取得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的股票投資成本為500萬元,12月31日公允價值為800萬元。(4)向關聯企業捐贈現金100萬元。(5) 違反有關規定應支付罰款50萬元。要求:根據以.上資料計算該企業應納企業所得稅,并對相關業務進行賬務處理。
答: 你好,詳情如下 應納企業所得稅=(1500%2B600*2/5-600/5%2B50-300%2B100%2B50)*25%=380 借:所得稅費用 412.5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42.5 (50*25%%2B(600*2/5-600/5)*25%)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380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75 (300*25%)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對選項B.“固定資產計提折舊金額小于與稅法計提金額時,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固定資產相關的暫時性差異是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還是遞延所得稅負債,判斷標準似乎不應該以折舊額的差異來判斷,應該以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來判斷。比如,有沒有可能存在這樣一種情況:固定資產因會計估計變更導致當期折舊額小于稅法認可的折舊額,但此時累計的稅會差異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計提折舊后,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仍然小于計稅基礎,此時確認就不是遞延所得稅負債,而是遞延所得稅資產。
答: 老師您的觀點和我是一致的嗎?可否明確指出B選項是否不嚴謹或我的理解哪里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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