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避免取得失控發票?
"失控發票".它是指失去控制的發票,"失控發票"往往是企業走逃或發票丟失而引起的,雖屬于真票,但比假票卻更具隱蔽性,防范難度也更大.一般來說,產生"失控發票"的原因包括以下4點:
1.納稅人逾期未抄報開票數據;
2.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導致抄報信息不包含丟失發票的號段;
3.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抄報稅介質,如稅控卡、稅控盤,導致無法抄報;
4.納稅人走逃而不抄報開票信息.

出現上述情況,由開票方的主管稅務機關,將發票做失控發票登記后,防偽稅控系統將失控發票信息上傳國稅總局,再同步到全國各省局進行失控發票比對產生的,稅務機關會暫停購方抵扣,防止國家稅款流失.
失控的節點可以是任意時間,可能在收到發票前就已經能查到,可能在收到發票后很久,比如半年后才能查到.這給會計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失控發票無法由我們自己控制,該怎樣避免呢?企業要各自做好自己內部的管理,做到真實業務真實開票,開票方必須是供應商本尊,并且在采購前做好各項功課,提前對供應商進行各項調查了解,尋找到靠譜的供應商,審核他們的信用,才能最有效的避免失控發票的產生.
失控票的稅收處理
(1)銷貨方已申報納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的批復》(國稅函〔2008〕607號)規定,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對認證發現的失控發票,應按照規定移交稽查部門組織協查.屬于銷售方已申報并繳納稅款的,可由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書面證明,并通過協查系統回復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該失控發票可作為購買方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2)銷貨方未申報納稅:若銷貨方未報稅或未申報納稅,按照現有政策,購買方取得的失控發票不得抵扣相應的進項稅額,已經抵扣的應當作進項稅額轉出.
本文為大家介紹了怎樣避免取得失控發票以及失控發票的稅收處理,失控發票就是企業要做好內部的管理,開票是靠譜的供應商,并且要審核他們之前的信用,信用通過才能能合作,關于其他的財稅問題,有疑問的也可以咨詢我們的在線老師答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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