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增調減利潤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答:以案例說明:
興華股份公司2005年度利潤總額為600000元,企業所得稅為198000元.匯算清繳檢查中發現,公司年終多結轉在產品成本49000元,多提短期借款利息85000元,固定資產清理凈收益19000元未轉為營業外收入,職工福利支出37000元直接在管理費用中列支.少攤待攤費用11000元,少提福利費9000元,補交營業稅39000元,生產費用誤記為在建工程31000元,少提折舊11000元.其他屬于納稅調減項目的有企業購買國債利息收入20000元;屬于納稅調增項目的有:滯納金2000元,工資總額超支23000元,贊助費支出20000元,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多提折舊額60000元.根據上述情況,進行匯算清繳中的涉稅賬務調整如下:
1.少計收益、多計費用,調增利潤會計處理
借:存貨 49000
預提費用 85000
固定資產清理 19000
應付福利費 37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90000
2.多計收益、少計費用調減利潤會計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1000
貸:待攤費用 11000
應付福利費 9000
應交稅金--營業稅 39000
在建工程 31000
累計折舊 11000

3.永久性或時間性差額的納稅調整
按照會計方法計算的稅前會計利潤(或虧損)與按照稅收法規規定計算的納稅所得(或虧損)之間存在著內容和時間的差異,由此導致的永久性或時間性差額都應作納稅調整.
國債利息收入20000元、滯納金2000元、工資超支23000元、贊助費支出20000元,都屬于永久性差異;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多提折舊額60000元屬于時間性差異.由此兩種差異引起的納稅調整,一般是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將調整的差異額與會計利潤合并后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只作納稅調整,而在帳務上不作調整.在這里,提醒讀者注意納稅調整與賬務調整的區別.
納稅調整后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 + 賬務調增利潤額-賬務調減利潤額 + 納稅調整額
=600000 + 190000-101000 + (2000+23000+20000-20000+60000)=765000(元)
應納所得稅額=765000×33%=252450(元)
應補所得稅額=252450-198000=54450(元)
補交本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調增,調增后會計分錄怎么做?
納稅調整不做分錄,這只是會計調整成符合稅務規定的的,多是時間差異,會計上不做調整.
納稅調整是指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按納稅人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金額大于稅收規定標準,應進行納稅調整增加所得的金額.
工資支出:是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超過允許扣除標準的工資支出.工資支出包括企業以各種形式支付給職工的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各類補貼、津貼、獎金等.
職工福利費:填寫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標準(計稅工資總額的14%)不得稅前扣除的部分.
調增調減利潤的賬務處理怎么做?小編通過案例為大家做了解答,不知道你能理解多少?讀完上文如果對于調整利潤的賬務依舊不能完全掌握,還有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輔助你的學習,對你學習過程中遇到的任何問題進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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