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分錄怎么做
托收承付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貨款,根據合同對單或對證驗貨后,向銀行承認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托收承付亦稱異地托收承付,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由付款人向銀行承認付款的結算方式.
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辦理托收手續后,應作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因此,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辦妥托收手續后,已經滿足了收入的確定條件應當確認為收入,由于還沒有收到貨款,所以通過"應收賬款"核算.待收到貨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賬款.

匯兌結算方式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匯兌結算方式的會計分錄:
1、如果匯款單位用匯款清理舊欠,則應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賬款--××單位
貸:銀行存款
2、如果匯款單位是為購買對方單位產品而預付貨款,則應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3、如果匯款單位將款項匯往采購地,在采購地銀行開立臨時存款戶,則應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
貸:銀行存款
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分錄怎么做?小編整理的是否全面呢?還有匯兌結算方式的會計分錄小編也整理了,希望大家比較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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