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方式

2018-12-06 14:53 來源:網友分享
7841
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俗稱呆壞賬.也就是說,銀行發放的貸款不能按預先約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為了可以讓大家更好地掌握這個知識點,小編整理了以下資料供大家參考和學習,歡迎閱讀本文.

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方式有哪些呢?

答: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有七種方式:

一、直接催收:這是銀行針對逾期貸款的普遍做法, 應注意以下問題

1、 應在訴訟時效內進行催收;

2、 注意催收的方式;

3、 催收主體的問題 ;

4、 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 .

二、協議處置 : 根據《物權法》第195條的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第219條的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押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三、借新還舊 : 借款人因臨時周轉困難無法償還銀行貸款,有的銀行通過借新還舊、無還本續貸、債務重組等方式盤活不良資產.但這種方式應重點注意兩個問題:

1、 保證人.根據《擔保法》第24條的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2、 擔保物.借新還舊合同為新合同,因此原對主合同的擔保物要重新簽訂抵(質)押合同,抵(質)押登記也要重新辦理,保證債權擔保的延續性和有效性. 四、實現擔保物權?: 根據《物權法》第195條規定:"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第220條規定:"質權人不行使的,出質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財產."因此,如果銀行無法與抵(質)押人達成書面處置協議,可以通過法院拍賣、變賣拍賣、變賣抵(質)押物實現擔保物權.

五、法院訴訟?: 通過法院訴訟追償不良貸款是銀行慣常做法,要注意以下問題:

1、注意訴訟時效.銀行應注意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債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3條規定:"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后果是喪失勝訴權.如果超過訴訟時效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2、應及時申請查封抵押物.有的銀行認為,只要抵押物辦理登記,依法享有優先受償權,起訴時無須申請法院查封抵押物,其實不然.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執行規定》)第91條規定:"對參與被執行人財產的具體分配,應當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凍結的法院主持進行.首先查封、扣押、凍結的法院所采取的執行措施如系為執行財產安全裁定,具體分配應當在該院案件審理終結后進行"

3、擔保物權人申請直接參與執行分配.根據《民事訴訟法解釋》第508條關于"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的規定,抵(質)押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執行法院參與分配,而不用經過法院判決,取得執行依據(生效判決書或者民事調解書),為銀行處置擔保物節約時間和金錢成本,提高處置不良資產的效率

六、不良資產轉讓:不良資產的轉讓主要有兩種方式,

1、打包(批量)轉讓;

2、單戶轉讓

七、貸款損失稅前扣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25號,以下簡稱《貸款損失稅前扣除公告》)規定:金融企業涉農貸款、中小企業貸款逾期1年以上,經追索無法收回,應依據涉農貸款、中小企業貸款分類證明,計算確認貸款損失進行稅前扣除.貸款損失的稅前扣除應注意以下問題:

1、保留催收證據

2、司法追索;

3、資產損失確定證據

由此可見,建立金融債權司法保障機制、加快銀行不良資產處置,依法保護了金融債權、支持金融創新、維護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有利于金融機構的良性運行, 減少金融機構在改革中所面臨的風險,可以有效地防止金融市場的動蕩 有利于金融改革的深化.加快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資產處置,促使金融與地方經濟互動發展,形成新型良性的銀企關系, 有利于實體經濟的振興.

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方式

我國清理不良貸款的措施有哪些呢?

答:1、推行信貸資產質量分類

1998年4月中旬,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宣布,將在全國開展金融資產清理,并在此基礎上按國際通行辦法對信貸資產逐漸推行五級分類和考核辦法.很久以來,我國銀行的貸款質量籠統地劃分為正常貸款和不良貸款,這種劃分,不能及進、準確反映企業生產經營變化對貸款風險的影響,新推行的信貸資產質量分類辦法,按實際風險程度,將貸款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種,除能及時、準確地反映金融企業的真實資產外,最大的好處還在于商業銀行可主動防范貸款風險.

2、財政適量注入資金

1998年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財政部決定發行2700億元特種國債,所籌集的資本金補撥我國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資本金.可以說,這次發行的2700億元特種國債補撥商業銀行資本金后,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將達到《商業銀行法》和"巴塞爾協議"規定8%的要求,同時也使他們爭取到了改革機制、完善管理的時間.

3、建立呆賬準備與核銷制度

從今年開始在全國正式實行的貸款質量五級分類管理,可以更準確地反映資產質量,而根據銀行資產的等級分類可以按不同的比例提取呆帳準備金:正常資產0.5%,關注資產5%,次級資產20%,可疑資產50%,損失資產100%.1993年我國《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實行以來,呆帳準備核銷制度遠遠不能滿足核銷呆帳的要求,所以放寬核銷條件,給予銀行呆帳核銷的主動權,特別是對事實呆帳認定責任后及時進行核銷.

4、成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1998年末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定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繞開"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限制,先后成立了信達、東方、長城、華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專門接收并處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1996年以前形成的不良貸款(一逾兩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具有政策允許的資金來源渠道,可以發行由財政部擔保的資產管理公司債券籌集資金,也可以通過向國內外商業借款和向金融機構借款籌集資金,還可以向中央銀行申請再貸款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范圍橫跨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投資銀行等領域,體現了國家在金融證券等領域實行嚴格分業管理的今天,賦予資產管理公司"特殊法律地位和專業優勢",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實現不良資產的處置變現目標.

以上文章內容詳細分析了銀行不良資產的處置方式,讀完上文有所不明的地方,可以直接點擊小窗口,與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進行提問咨詢,針對你的問題準確解決哦.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