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個體工商戶個稅起征點為多少附政策依據
答:會計學堂了解到,關于2018個體工商戶納稅起征點,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銷售產品的交納3%增值稅,供給工作的交納5%運營稅。
2、一同按交納的增值稅和運營稅之和交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費。
3、還有就是交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
4、假如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稅或運營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征。
同時,稅務機關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個體工商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在采集納稅人信息時應使用《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表(適用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納稅人)》(見附件)。

2018個體工商戶增值稅起征點為多少?
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修改為:“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1、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2、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3、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2018個體工商戶個稅起征點與增值稅的起征點,您現在都清楚了沒有?如果您還有什么疑問,歡迎您咨詢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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