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資后印花稅如何報稅?
根據國稅發(1994)02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帳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
“記載資金的帳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又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記載資金的帳簿按總額貼花后,以后年度資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貼花。所以,增加的注冊資本均應按萬分之五貼花。
根據相關稅法規定,企業成立時記載資金的帳簿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以后年度啟用新帳時,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未增加的,不需要貼花,增加的應按增加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如未按規定繳納印花稅,應從納稅期限屆滿的次日起加收滯納金。
登錄地方稅務局網站-辦稅服務廳-稅(費)款綜合申報-印花稅-營業賬簿-資金賬簿即可進行網上申報。
企業增資后,應如何繳付印花稅?
按增資后的100萬元* 0.5‰計算。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于每季度終了后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網上申報和到辦稅大廳辦理都行。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準
營業賬簿生產、經營用賬冊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你整理的關于增資后印花稅如何報稅的相關內容,希望各位都能夠熟練掌握,如果你還有更多會計財務方面的疑問,歡迎跟我們會計學堂老師互動答疑。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