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進項稅無法抵扣如何處理?
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的稅收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91號)第九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91號)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抵扣怎么做會計分錄?
先做進項稅轉出。再依據配對的項目,做成本或原材料或商品等處理。如果查帳時是順差要補稅,逆差正常處理,因為已認證的發票不能超過三期抵扣的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XX鞣料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
不讓抵扣就記進項稅額的轉出吧,作進項轉出,并補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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