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節性生產企業在停工期內的費用攤銷分錄
《企業會計制度》(簡稱《制度》)規定:需要單獨計算停工損失的企業,可以在“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科目下設置“停工損失”明細科目,以匯集和分配基本生產車間因停工而發生的各種費用,也可以單獨設置“停工損失”科目;停工損失包括停工期內所支付的生產工人工資和提取的應付福利費、所耗用的燃料和動力費,以及應負擔的制造費用;對于季節性生產企業在停工期內的費用,應當采用待攤、預提的方法,由開工期內的生產成本負擔,不作為停工損失。筆者認為,對于非季節性生產企業的停工損失,無論是在“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停工損失”科目核算,還是在“停工損失”科目核算,都存在下列問題:
1.《制度》只說明用“停工損失”科目來歸集停工期內所支付的生產工人工資和提取的應付福利費、所耗用的燃料和動力費,以及應負擔的制造費用,沒有明確規定該費用的最終歸屬。
2.用“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停工損失”科目來歸集停工期內所支付的生產工人工資和提取的應付福利費、所耗用的燃料和動力費,以及應負擔的制造費用,如果當期期末結轉,則停工期內沒有相應的核算對象(產品)來承擔該費用;如果當期期末不結轉,那么該科目就有余額,而余額反映的內容與《制度》的規定是不相符的。因為《制度》規定:“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項在產品的成本。

對于企業計劃內停工,如每年安排設備大修理,是每個企業的正常停產,這期間所支付的生產工人工資和提取的應付福利費、所耗用的燃料和動力費,以及應負擔的制造費用,可以采用待攤、預提的方法,由開工期內的生產成本負擔,不作停工損失處理。
對于企業計劃外停工,如市場原因產品暫時滯銷,企業安排停產,這期間所支付的生產工人工資和提取的應付福利費、所耗用的燃料和動力費,以及應負擔的制造費用,可以用“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停工損失”或“停工損失”科目歸集后,期末直接結轉到“管理費用——停工損失”科目。這樣核算的原因有三個:①企業計劃外停工,歸根結底都是管理上的原因;②如果企業計劃外停工的損失在以后生產期內分攤,那么就不能真實反映生產當期產品成本情況;③若在一年的最后一個月或幾個月停工,該費用又如何處理呢?不可能由以前月完工產品承擔,也不可能把今年的停工損失結轉到下年度,否則不能真實地反映當年的經營狀況。因此,企業計劃外停工的停工損失應單獨核算,并于期末結轉到“管理費用——停工損失”科目.
季節性和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什么科目?
季節性和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屬于正常損失,將來應該計入相應成本中,所以先計入制造費用中歸集。
季節性生產企業在停工期內的費用攤銷分錄相信大家都已經了解了,希望大家能仔細閱讀全文,掌握這個知識點并融匯貫通,以后在工作中就能靈活運用輕松應對了。學習更多會計財務知識,敬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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