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預繳個稅如何計提?
預繳的個人所得稅怎么計提?
個人所得稅是按個人實際收到款項時進行納稅,按月計征。目前允許分攤到各月進行計算的情況,應僅為特定行業,或者是如一次性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獎金等有明確規定的政策。
《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由于個稅無需計提,只要在其發放工資時給予代扣代繳就可。其會計分錄如下:
預交時,
借:應交稅費或應交稅金 —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計提時,
借:所得稅或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或應交稅金 — 所得稅

異地工程預繳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怎么寫?
如果屬于公司負擔的個人所得稅,可以按企業所得稅作分錄。
提取時
借: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現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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