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會計分錄
生產企業以自產的貨物出口,內、外銷業務共同使用的原材料難以憑票退稅。在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條件下,先免(出口不征銷項稅額)、再抵(進項抵內銷),再退(未抵扣完的申報退稅)。
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例】某企業本月進項稅額34000元,內外銷共用原材料,當月內銷銷項稅額13600元,外銷產品離岸價200000元,退稅率13%,征收率13%。
應退稅額=200000×13%=26000(元)
進項稅額賬面余額=34000-13600=20400元。(需退稅)
差額26000-20400=5600元(是以內銷產品的銷項稅額抵減)。
免抵退增值稅會計處理
1、出口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內銷
借:應收賬款(貨幣資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計算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4、申報出口免抵退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會計分錄相信大家都已經了解了,希望大家能仔細閱讀全文,掌握這個知識點并融匯貫通,以后在工作中就能靈活運用輕松應對了。學習更多會計財務知識,敬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