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用預提費用沖減工資?
比如7月底你預提8月分的費用,則借:成本/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應發數)
8月發工資:
1、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實發數)
代繳交保險:
2、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繳納個稅:
3、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個人所得稅
最后一步來了,用八月的實際發生額和你的七月計提數相比較,多退少補。
新準則“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取消后的賬務處理
長期以來, “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一直為各種會計制度使用,目前仍在執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中也還使用。
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發生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分攤期限在1年以內(包括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預付保險費、經營租賃的預付租金、季節性生產企業在停工期內的費用以及其他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其他費用。

預提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成本費用中預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費用,如企業預提的租金、保險費、短期借款利息等。
新準則要求不符合資產定義及其確認條件的資產、負債項目不能夠在資產負債表中體現。“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不符合資產、負債的定義,因此, “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不再在資產負債表中體現。這兩個科目實質上是屬于結算類科目,新準則會計科目取消待攤費用及預提費用。
原待攤費用可以通過“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原預提費用可以通過“應付利息”、“其他應付款”等科目核算。原企業短期借款利息的預提,新準則規定通過“應付利息”科目核算。
首次執行日的“待攤費用”余額可計入首次執行日當期損益或轉入預付帳款科目處理;首次執行日的“預提費用”余額,如果符合負債或預計負債的定義,則轉入相應應付款項或預計負債科目,如果不符合負債或預計負債的定義,則只能沖回或按照前期差錯更正原則處理。
預提費用用工資怎么沖?相信大家都已經了解了,希望大家能仔細閱讀全文,掌握這個知識點并融匯貫通,以后在工作中就能靈活運用輕松應對了。學習更多會計財務知識,敬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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