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天然氣增值稅稅率?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 151號)第七條規定,石油液化氣是指由石油加工過程中所產生的低分子量的烴類煉廠氣經 壓縮成的液體。主要成分是丙烷、丁烷、丁烯等。第八條規定,天然氣是蘊藏在地層內的碳氫化合物可燃氣體。主要含有甲烷、乙烷等 低分子烷烴和丙烷、丁烷、戊烷及其他重質氣態烴類。天然氣包括氣田天然氣、油田天然氣、煤礦天然氣和其他天然氣。
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即是以增值的部分作為征稅對象。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按13%的低稅率計征增值稅: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另外,根據國務院的決定,農業產品、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額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也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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