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改革后的納稅科目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答: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務,黨的十九大又進一步對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推進綠色發展作出了戰略部署,提出要“推進資源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實施國家節水行動”3。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介紹,目前,我國征收資源稅的稅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氣、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等。這七個稅目覆蓋了大部分已知的礦產資源,但仍有許多自然資源未包括在內,如水資源、黃金、地熱資源、森林資源等。但是,此次資源稅改革方案會不會增加部分稅目,是眾所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
舉個例子,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秉持了“稅費平移”原則,在現有水資源費的制度框架下,保持納稅人、計稅依據、居民和一般工商業稅額標準不變,總體上并不增加一般工商業企業和城鄉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用水負擔。

《實施辦法》規定了六種免征水資源稅的情況。例如:
為了保障農業生產的合理用水,對規定限額內的農業生產取用水予以免稅,超過限額的部分從低確定稅額;
為鼓勵綠色用水,對取用污水處理再生水予以免稅。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資源稅改革后的納稅科目主要內容,您現在清楚了嗎?想要知道更多會計方面的問題,您也可以問一下我們的在線客服訂購適合您的課程。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