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提供離岸外包服務會計處理怎么做?
答:離岸外包是企業充分利用國外資源和企業外部資源進行產業轉移的一種形式,主要是指跨國公司利用發展中國家的低成本優勢將生產和服務外包到發展中國家。
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服務或者無形資產,如果屬于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實行免征增值稅辦法。如果屬于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生產企業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外貿企業外購服務或者無形資產出口實行免退稅辦法,外貿企業直接將服務或自行研發的無形資產出口,視同生產企業連同其出口貨物統一實行免抵退稅辦法。

服務和無形資產的退稅率為其按照《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第(一)至(三)項規定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實行退(免)稅辦法的服務和無形資產,如果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出口價格偏高的,有權按照核定的出口價格計算退(免)稅,核定的出口價格低于外貿企業購進價格的,低于部分對應的進項稅額不予退稅,轉入成本。
因此,技術服務業項目外包應收到發票進成本,開出發票做收入。如果沒有發票只能做到預付和預收。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關于企業提供離岸外包服務的會計處理,您現在清楚了具體的做法了沒?想要知道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盡在本網站文章更新,歡迎您的多多關注。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