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賬有錢過賬的要怎么處理?
直接記到其他應付款里!
收的時候: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某公司
出去的時候 借:其他應付款——某公司
貸:現金
過賬出錢的時候盡量用現金處理,以對方收據做帳,不要從銀行走賬,以防以后稅務查賬!
可以說是這個公司臨時借錢給公司用,過段時間就還了 !
如果人家是用現金過賬肯定不用做帳啊,但是如果走銀行的話,你不做帳,和對賬單不符啊!

對公賬戶幫人家過賬會有什么壞處嗎?
根據最高院《關于適用民訴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2條“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銀行帳號的,出借單位和借用人為共同訴訟人”。即當租借方利用銀行賬戶做出違法犯紀行為時,作為銀行帳戶出借人以及被掛靠者,也應依法承擔連帶民事責任。出租出借的銀行賬戶有任何違約行為都是直接登記在出租出借方名下的,這關系到經濟賠償問題及信用檔案問題。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如果公賬有錢過賬的要怎么處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對此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直接在窗口與經驗豐富的會計學堂老會計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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