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證記賬之后發現錯誤該如何應對?
答:原始憑證發現錯誤或無法辨認的,不得涂改、挖補。未入賬的原始憑證,應退回填制單位或填制人員補填或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發現有違反財經紀律和財會制度的,應拒絕受理,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偽造涂改等違法亂紀的,應扣留憑證,報告領導處理。已經入賬的原始憑證,不能抽出,應另外以正確原始憑證進行更正。
在記賬以后,如果在當年內發現記帳憑證所記的科目或金額有錯時,可以采用紅字更正法進行更正。所謂紅字更正法,即先用紅字填制一張與原錯誤完全相同的記帳憑證,據以用紅字登記入帳,沖銷原有的錯誤記錄;同時再用藍字填制一張正確的記帳憑證,注明“訂正×年×月×號憑證”,據以登記入帳,這樣就把原來的差錯更正過來。應用紅字更正法是為了正確反映帳簿中的發生額和科目對應關系。

例如,李華出差,借差旅費5000元,開出現金支票支付。記帳時本應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而卻誤記“現金”科目,并已登記入帳。其更正方法如下:
①用紅字金額填制一張與原錯誤分錄相同的記帳憑證,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李明5000
貸:現金5000
②用藍字填制一張正確記帳憑證,其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李明5000
貸:銀行存款5000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介紹,對于憑證記賬之后發現錯誤的處理方法,相信您現在也清楚了。如果您在學習會計中有遇到不懂的地方,您也可以在我們的會計學員群里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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