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拒不交稅如何處理
任何經營單位都必須按規定申報納稅,如果拒絕納稅或者延遲交稅的,經稅務稽查部門調查核實后將會給予行政處罰并追收稅款,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你應當在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去銀行繳納罰款,超過十五日的話,行政機關可以每天加收處罰額3%的滯納金.如果你既不提起訴訟,又不申請復議的話,行政機關可以在你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例:
濟寧市任城區工商局發布了《濟寧市任城區工商局依職權注銷個體工商戶登記告知公告》,王新、李國華等989人因無正當理由拒不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將被注銷已取得的個體工商登記。

公告顯示,經查,王新、李國華等989人無正當理由,經催辦拒不辦理注銷登記手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個體工商戶條例》的相關規定,濟寧市任城區工商局擬決定注銷當事人已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登記會計學堂整理的。
公告稱,當事人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如要求陳述、申辯,應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濟寧市任城區工商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權利。
個體工商戶拒不交稅如何處理,這處罰在兩個方面,一個是滯納金,一個是形式懲罰,后者是較嚴重的時候,因為稅務局沒有那么多耐心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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