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取得政府獎勵金要如何做會計處理?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補貼收入征稅等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081號) 規定:企業取得國家財政性補貼和其他補貼收入,除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計入損益者外,應一律并入實際收到該補貼收入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政府獎勵金處理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發放給部門的獎勵金會計分錄:
發放工資時一并代扣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工資
貸: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代繳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給職工的獎勵應該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獎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現金
企業取得政府獎勵金要如何做會計處理?一般計入"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科目,還需按實際金額繳納應納稅所得額.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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