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津貼是否屬于薪酬
按《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10》的解釋,獨立董事薪酬屬于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以下簡稱職工薪酬準則)從廣義的角度,根據構成完整人工成本的各類薪酬,從人工成本的理念出發,將職工薪酬界定為“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也就是說,從性質上凡是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給予或付出的各種形式的對價, 都構成職工薪酬,作為一種耗費構成人工成本,與這些服務產生的經濟利益相匹配。與此同時,企業與職工之間因職工提供服務形成的關系,大多數構成企業的現時義務,將導致企業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出,從而形成企業的一項負債。
獨立董事津貼是按工資薪金扣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董事會費,董事費和董事補貼的區別
董事會費,董事費和董事補貼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第1點、含義不同:
董事會費是指董事會及其成員為行使職能而支付的費用。董事費是指經董事會決定支付給董事會成員的合理的勞動報酬。董事補貼是每月以工資表形式發放給董事的補貼。
2、第2點、獲得錢的形式不同:
董事會費是行使職能而支付的費用,即是去做一定的事情花費的費用。董事費是支付給董事會成員的合理的勞動報酬,即是可以存入銀行,實際存在的錢。董事補貼是以工資表形式發放,即是一種補貼不同于董事會費和董事費。
3、第3點、開支范圍不同:
董事會費的開支范圍為董事會的日常開支和董事會會務費的開支,包括董事會開會和工作期間董事會成員和有關工作人員的差旅費、住宿費、伙食費以及有關的必要開支。
董事費開支范圍為企業支付的董事費和一些個人消費。董事補貼的開支范圍為個人消費。
4、第4點、納稅不同:
董事會費是不需要納稅的;董事費和董事補貼是需要納稅的。
董事津貼是否屬于薪酬的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不再贅言了,小編還給大家延伸了董事會費,董事費和董事補貼的區別,獨立董事薪酬不屬于應付職工薪酬,董事費,屬于勞務報酬所得,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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