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稅金及附加有減免嗎?
文件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案例:甲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一季度銷售額25萬元,其中開具增值稅普票20萬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5萬元,如何繳納增值稅,如何繳納附加稅?(城建稅5%、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費附加2%)
計算過程
按季度申報的納稅人,銷售額30萬以內的可以免征增值稅,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稅專票因為受票方可以抵扣,所以是開多少,繳納多少稅款.
增值稅:20萬元普通免征增值稅,5萬元專票需要繳納3%的增值稅
增值稅=50000*3%=1500元
城建稅:因為甲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享受50%減免.
城建稅=1500*5%*50%=37.5元

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因此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免征.
自然人是否適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征優惠政策?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第三條、《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公布)第四條等規定,自然人(即其他個人)可以適用《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征優惠政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策落實文件中作出特殊規定的除外.
小規模納稅人稅金及附加有減免嗎?上文介紹了這個是有相關的減免的,因為附加稅是跟著增值稅一起繳納的,因此如果沒有達到銷售額,就不需要繳納增值稅,不繳納增值稅也就不需要繳納附加稅了,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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