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加計扣除10%怎么填表

2019-09-02 12:50 來源:網友分享
3331
4月1日后,10%的增值稅扣除率仍然存在,10%扣除率僅限于納稅人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所購進的農產,那增值稅加計扣除10%該怎么填表呢?下面會計學堂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具體內容如下文供你參考!

增值稅加計扣除10%怎么填表?

附件條件的企業,按照規定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中的"二、加計抵減情況"相關列次填報,本期實際抵減額最終會在主表第19欄"應納稅額"中反映,第19欄"一般項目"列"本月數"=第11欄"銷項稅額""一般項目"列"本月數"-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一般項目"列"本月數"-"實際抵減額";第19欄"即征即退項目"列"本月數"=第11欄"銷項稅額""即征即退項目"列"本月數"-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即征即退項目"列"本月數"-"實際抵減額".

1、法規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附件3:《關于〈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說明的調整事項》第二條規定,第(二)項第1至3點及第(四)項第2至5點中涉及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均不包含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農產品時取得的專用發票,但購進農產品未分別核算用于生產銷售17%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情況除外.

增值稅加計扣除10%怎么填表?

2、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解讀為: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生產領用農產品已按11%稅率(扣除率)抵扣稅額÷11%×(簡并稅率前的扣除率-11%).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又用于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未分別核算的,統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4、分析

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

看了上文,對于增值稅加計扣除10%怎么填表,你現在有沒有更深入的了解呢?學習這些干貨知識,對財務人員來說還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你還有其他疑問,可以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