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申請開具紅字發票
納稅人在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后,如果發生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等情形,需要作廢代開發票的,可登錄本省電子稅務局,選擇"我要辦稅",進入"代開發票作廢",提交作廢代開發票申請.
如果納稅人需要代開紅字發票,可登錄本省電子稅務局,選擇"我要辦稅",進入"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申請代開紅字發票.
納稅人可在電子稅務局"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功能中,查詢以上兩項業務辦理進度和結果,并按要求將紙質發票交回稅務機關.
需要說明的是,對通過郵寄方式取得的代開發票,部分省市稅務部門提供了郵寄需作廢代開發票的功能.如果納稅人是在辦稅服務廳申請代開的發票,則需要現場交回需作廢的代開發票后,才能作廢代開發票或申請代開紅字發票.

不符合作廢條件有哪些?
1. 購貨方已認證由購貨方填寫申請單
(1) 認證通過:
① 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寫申請,稅務機關返回通知單(一式三聯,一聯購貨方留方,一聯由購貨方給銷貨方,一聯稅務留存)
② 將通知單交給銷貨方,根據銷貨方的紅字發票和通知單作進項稅額轉出.
(2) 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①《申請單》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其他同上.
②將通知單交給銷貨方,進項稅不得抵扣,也不做進項稅額轉出.
2. 購買方未認證且所購貨物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由購貨方填寫申請單
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出具通知單.購買方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3. 購貨方未認證,由銷售方填寫申請單
(1)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拒收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申請開具紅字發票?整體上來說代開增值稅專票作廢是可以申請紅字發票來處理的,需要提醒大家要注意代開發票的途徑直接影響到代開紅字發票的開具,在這里還有不少相關的資料是可以免費學習的,如果你們對此有興趣不妨來這里試試搜索其他的資料學習.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