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代建費為主要收入的公司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嗎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根據這個規定,建筑勞務公司是不適用增值稅的加計抵減政策的.

加計抵減與加計扣除的區別都有哪些?
1、基本概念不同
加計抵減是一種針對部分服務行業,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的稅收優惠計算方法.加計扣除,則是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加成一定比例,進而計算應納稅額的一種計算方式.
2、計算方法不同
適用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企業需按照一定的公式確定可加計抵減額.具體公式為: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或15%;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當期計加計抵減額-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加計扣除政策的計算方式則與之不同.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為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當期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75%.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增值稅現行規定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
3、適用條件不同
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應是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的納稅人,且提供上述四項服務所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需超過50%.適用加計扣除政策,也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為例,屬于7大禁止類行業的企業,不得適用這一政策.不僅如此,企業還需按照會計核算的相關規定,準確、合規地歸集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
以代建費為主要收入的公司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嗎?綜合以上內容所述,其實我們都知道公司的建筑公司的代建費用是不可以做加計抵減扣除的,如果你們還想知道加計抵減或者加計扣除的相關賬務處理資料,都是可以來本網站上搜索相關的會計知識學習的,對你們學習肯定都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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