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如何做進項抵扣
納稅人取得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需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一年抵扣進項稅額的60%;第二年抵扣進項稅額的40%;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抵扣不適用本公告的規定.

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哪些進項可以抵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準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房地產企業如何做進項抵扣?房地產企業的進項稅額,需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具體第一年和第二年的抵扣百分比是怎樣的,大家還是通過小編在上文中分享的詳情來了解吧.如果大家還有不明,請再次與我們聯系咨詢,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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