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綁銷售的會計處理
第一種處理方式:收顧客2000元現金,并向其開具2000元的發票.開具一件微波爐的出庫單,免費贈送微波爐給顧客.企業會計上確認銷售收入2000元.在這種情況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銷售折扣在計征所得稅時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7]472號)的規定,要按照其對外售價400元確認銷售收入,并計算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第二種處理方式,企業將實物折扣轉化為價格折扣進行出售,結果會有很大的不同.企業可以考慮將贈送的微波爐的價格體現在商業折扣上,即企業在開具發票時,開具冰箱1件,金額2000元,開具微波爐1件,金額400元,然后在同一張發票上體現400元的折扣.按照《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3]154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銷售折扣在計征所得稅時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7]472號)的規定,企業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金額2000元申報繳納流轉稅和所得稅,節約了納稅支出.

銷售折讓怎么做賬?
銷售折讓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做相關的賬務處理,具體的情況如下:
1、銷售折讓如果是發生在確認銷售收入之前,那么應當在確認銷售收入的時候,直接按扣除銷售折讓后的金額確認收入,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扣除折讓后的凈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銷售折讓如果是發生在已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之后,并且不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應當在其發生時,沖減當期的銷售商品收入,如果還按照規定扣減了增值稅稅額的,還應當沖減已確認的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捆綁銷售的會計處理怎么做?綜合以上內容所述,其實大家都知道企業捆綁銷售的會計處理的會計處理主要會按照銷售收入和折扣收入來處理的,不同的處理方式對應的納稅稅種都是不同的,如果學員們覺得上文小編老師整理的處理方式不夠的話,沒有關系歡迎你們來本網站上搜索其他相關的資料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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