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傷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據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法進行財務核算.
一、如果你單位為職工上保險了,帳務處理如下:
1、工傷事故后,向員工預付醫療費用.
借款:其他應收賬款--保險公司或社會保險.
貸款:現金/銀行存款
2,如果全額付款.
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款:其他應收賬款--保險公司或社會保險
3,不能全額支付.
借款:銀行存款管理費或應付福利費(公司負擔的一部分)
貸款:其他應收賬款--保險公司或社會保險
二是全面報銷勞務費.
借款:行政費用(或應付福利)
貸款:銀行存款

工人發生工傷的會計處理方法
一、工人發生工傷?所支付的醫藥費,應該按照會計制度要求進行帳務處理.
二、如果你單位為職工上保險了,帳務處理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后,向職工墊付醫藥費: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藥費時(如果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公司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注:內資企業公司負擔的藥費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外資企業公司負擔的藥費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三、如果你單位沒上保險,全額報銷工人的藥費時
借: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注:內資企業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外資企業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四、《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以上就是員工工傷如何進行賬務處理的內容,職工工傷,單位報銷住院費醫藥費,單位可由職工福利費報銷.這個大家一定要掌握好,我們一定要清楚稅務處理,按照規定納稅,這樣才能夠得心應手,相信看完文章的朋友會有更多的了解,遇到其他的會計難題,可以持續關注官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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