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保險保障基金可稅前扣除?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公司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48號)規定有4種保險保障基金可以稅前扣除:
1.非投資型財產保險業務,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8%.投資型財產保險業務,有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8%,無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5%.
2.有保證收益的人壽保險業務,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15%.無保證收益的人壽保險業務,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5%.
3.短期健康保險業務,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8%.長期健康保險業務,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15%.
4.非投資型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8%.投資型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有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8%,無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5%.

保險公司可以不繳納保險保障基金嗎?
保險公司應當及時、足額將保險保障基金繳納到保險保障基金公司的專門賬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停繳納:
(一)財產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達到公司總資產6%的;
(二)人身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達到公司總資產1%的.
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減少或者總資產增加,其保險保障基金余額占總資產比例不能滿足前款要求的,應當自動恢復繳納保險保障基金.
保險保障基金公司應當對每一保險公司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及其變動情況進行單獨核算.
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是指該公司累計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金額加上分攤的投資收益,扣除各項分攤的費用支出和使用額以后的金額.
以上就是小編對"哪些保險保障基金可稅前扣除"這一問題的解答,保險保障基金是國家規定保險公司必須要提存的.其主要目的也是為了保險公司的持續發展,同時也有利于投保人可以穩定獲得相應的保金,所以即使保險公司破產,保監會也會合法清償投保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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